第72章 羽化(二十一)-《我喜欢的女孩子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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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表示是真的。
她说她以前爱过的那个人现在发信息和她说,好想她。
她回了一句,要死,死远点!
她解释,以前她爱那个人可以爱到连命都不要的程度,可之后她去南非工作四年,而那个人则在国内。终究还是抵不过时间与距离的考验而分了。经过沧海桑田的变化,她已经完全不留恋那个人了,反而还嫌那个人烦。原来,曾经以为可以为其付出生命的爱,还是会在时间的长流里改变……
我只是静静地听,我不知道该说什么……
因为,我和她口中的那个人很像。
是啊,说好的爱,似乎也不过如此。
时间继续走。
我觉得我好像越来越帅了,不知是我的自恋病症加重了,还是真的变帅了。
某晚的月亮那么亮,我那么帅!
那天的下午挺有空的,于是写了一首歌《幻不回》。
我那时的上一次写歌是2015年的二月十四日,都有八个月没写过歌了。而突然想写歌的冲动,则是来自于听到徐若瑄和曹格合唱的《Istillbelieve》。因为那首歌的铃声曾经是我恋爱时期的专用铃声,那个时候每天晚上都会响起,都会有甜蜜降临。只是,甜蜜得太短暂了……
《幻不回》是我写的第四十五首歌。当我一写完这首歌的时候,我的内心很愉悦。因为,这首歌我在好几个月前就有灵感了,可我一直都没有把它写完整。终于,好了。
那是我觉得自己变帅的其中一个原因。写歌会觉得自己很有才,很有才就会触发内心的自恋感,继而就会觉得自己很帅!当然,我所说的“写歌”和专业的写歌是不一样的。我并不会音符,自然也就不会谱曲。我只是可以把脑海中想到的旋律和自己写的歌词融为一体而已,所以,我的歌,真的只是属于我的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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